总有个原则。把自己摆到病人直系亲属的位置,交钱、送终的那个直系亲属,就什么都能想明白。要看性价比呀,胰腺癌晚期,花15万元做个手术,然后就并发症不断,再花30万、100万,如果我是亲属,肯定不会选择手术。反过来说,如果花15万能达到根治,例如泡型肝包虫,做离体肝移植,要花15万,连他们村的活佛都要帮着筹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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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州女儿现象而已,不必当回事